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一高校对考生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从2021年起,福建省普通类本科批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1个院校专业组即为1个独立的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填报志愿时,其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拟填报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