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科普通批平行志愿中,考生可填报不超过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面向少数民族招生、面向当地招生等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安排在本科普通批志愿栏内混合填报,按填报志愿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录取。
本科普通批安排一个单设志愿栏,用于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志愿,经考试(考核)合格并经公示合格的入围考生方可填报。
“院校专业组”是高校招生专业的组合,是考生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每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高校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选考科目必须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艺术类按艺术专业招生类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实行梯度志愿的院校(专业),一所高校的所有专业即为一个院校专业组。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完整理解院校专业组的含义,准确把握高校各院校专业组的选科要求,选考科目要与高校的选考科目要求相符。
例:“A大学专业组4”选考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不限,包括通信工程等若干专业;“A大学专业组5”选考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或生物,包括临床医学等若干专业。如考生拟报考A大学通信工程和临床医学2个专业,应符合以上2个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 “A大学专业组4”和“A大学专业组5”两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并分别在两个院校专业组中填报通信工程、临床医学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