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省招办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按照线上生源数和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高校,由高校负责录取。
与之前高考按“院校”投档不同,新方案按“院校专业组”投档,对于进档考生,高校将根据考生的分数等,录取到“院校专业组”中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考生选择服从专业调剂,高校只能在投档的这个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不能调剂到其他院校专业组。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1.集中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合并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
本专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和艺术本专科批、体育本专科批均安排在第1次集中填报志愿,高职高专普通批安排在第2次集中填报志愿。
本专科提前批、艺术本专科批、体育本专科批、高职高专普通批各安排1次征集志愿,本科普通批安排不超过2次征集志愿。
志愿填报和征集志愿时间另行公布。
2.不分文理科
高校将按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需满足高校提出的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填报志愿。
在本科普通批平行志愿中,考生可填报不超过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