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能够肯定这两点:① 考后估分的行为纯属自愿,并没有人强迫考生“必须估出分来”或者“必须估出高分来”;②不论估多少分,都影响不到自己出分后的实际成绩和录取结果。
不把估分的过程看得“太大”或者“太紧张”,自己在考场上的答题过程当然要尽最大可能去回忆了,这样才能够估得更准确;实在是想不起来的或者语文、文科综合试卷中跟标准答案不一样的部分试题,可以“不估”了,因为这并不代表“那部分试题绝对不得分”,况且也不好估自己那部分试题得了多少分。
总之,能估多少分就估多少分,估不出来的部分也不勉强,只需估出自己所在的一个“大致分数段”即可。
1、估分有利于让考生通过在出分前“预估”出自己的大致成绩,来确定出自己在高考中的“实际发挥水平”到底在一个什么样的分数段内,从而有利于考生提前参考着将来在报志愿时报考什么水平档次的院校;
2、有的考生在交卷后“自认为考得很好”,不知道自己在答题的过程中出现了哪些“粗心错误”。而考后估分则有利于让考生在出分前提前发现一些“粗心错误”,这样就让自己“提前知道自己因粗心减多少分”,也就“提前做好了减分的心理准备”,免得在高考出分后“接受不了自己考了这么低的分数”。
3、高考后估出的“大致分数”,可以和出分后的实际总分进行一个对比参考,这又有什么用呢?其实,通过所比对出的两者之间的“差别”,有利于让自己“充分放心”,因为, 一旦所估的分数和实际总分的差别过大,说不定是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说不定还可以进行“申诉”。但因“工作人员的失误”而造成的在判卷方面的不良影响,实属极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