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投出的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
报考普通文史类和理工类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作为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一定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综合分计算公式:美术类、音乐学类和舞蹈学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戏剧与影视学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3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70%〕。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以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体育类综合分=(术科成绩÷术科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按术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术科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艺术类按录取先后顺序设3个招生批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批、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分A、B两段,依次录取)
A段: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1个院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B段:原“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以及经省招委会批准的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1个院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2.艺术类本科批(分A、B两段,依次录取)
A段(平行志愿):使用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美术类设置16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设置16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音乐学类设置32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如舞蹈学类、音乐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考生满足同一院校下多个专业的招生条件,填报志愿时,可在多个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报同一院校下的不同专业志愿。
B段(顺序志愿):除艺术类本科批A段涵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或招生专业有特殊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分A、B两段,依次录取)
A段(平行志愿):使用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美术类专业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每个院校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如考生满足同一院校下多个专业的招生条件,填报志愿时,可在多个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报同一院校下的不同专业志愿。
B段(顺序志愿):除艺术类高职(专科)批A段涵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体育类按录取先后顺序设2个招生批次:体育类本科批、体育类高职(专科)批。
1.体育类本科批。体育类本科批设置10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体育类高职(专科)批设置10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依据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在填报志愿之前,同学们要多了解一些相关信息,如录取分数线、省内外院校名单等,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分数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