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专业录取有三大规则:一是按分数从高到低安排专业;二是按专业级差安排专业;三是按专业清原则录取专业。
填报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考不用减分,与其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公平竞争专业;
填报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考分减2分,再与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竞争专业;
填报第三专业志愿的考生考分减(2+1)=3分,再与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竞争专业;
填报第四专业志愿的考生考分减(2+1+1)=4分,再与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竞争专业。
1.分数优先(分数清)
把所有考生的分数大排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检索。当检索到某一位考生500分考生时,看他报的第一专业是否还有空额,如果有则录取,他的录取结束。如果没有空额,仍然以500分的成绩再看他的第二专业是否有空额,如果有则录取,他的录取结束。如果没有空额,则再继续以500分的成绩看他的第三专业是否有空额,以此类推……
2.分数优先和专业级差
把所有考生的分数大排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检索。当检索到某一位500分考生时,看他报的第一专业是否还有空额,如果有,则他的录取结束。如果没有空额,则减去3分变成497分插入排队的后面498和496分之间。后面当检索到497分时候,这位考生的第二专业视同为第一专业与其余报该专业的考生比拼,如果能成功录取,则他的录取结束。
如果仍然未能录取,则减去1分变成496分插入排队的后面497和495分之间。后面当检索到496分时候,这位考生的第三专业视同为第一专业与其余报该专业的考生比拼,如果能成功录取,则他的录取结束。以此类推……。减去专业级差后的考生在面对后一个专业时是与未减专业级差的考生同样对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