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数学只有1次考试机会,考试时间在每年6月(仅限高三生参加),成绩当年有效。外语有2次机会,时间在1月或6月,成绩当年有效。外语成绩既用于学业水平等级(学考)又用于高考,作学考用,其报考资格、考试日期、划等比例方法均与和其他学考科目相同;作高考用,其成绩与语文数学一样以卷面实际得分计入高考总分。两次考试的学考等级和计入高考的卷面得分均由学生选择一次使用。
考生各科成绩按等级赋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等级划定以各科卷面得分为依据,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其中第21等级比例不超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