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考新规定

文/李傲

实行新高考“3+3”模式,外语科目考试实行“一年两考”。高考科目设置语文、数学、外语共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设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共6门,由考生自主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

天津高考新规定

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值为750分。其中,统一高考各科目成绩均以原始分数的方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50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在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每门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高考科目中的外语包含听力测试,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英语听力考试分值为20分,笔试分值为130分。高考英语科目成绩取笔试和听力各两次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考生的英语科目考试总分。

报考本科批次英语专业或有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高考英语口语测试,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报考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语种的考生,其高考外语科目考试先进行听力考试,再进行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