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检索到一个考生的分数时,按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投档,先检索第一个志愿,不符合条件,再检索第二个志愿,若不符合投档条件,再检索第三个志愿,以此类推,符合投档的条件即投档,后面志愿不再检索,若都不符合投档条件,退档。
在平行志愿的投档过程中,高校只能看到考生填报自己高校的志愿,看不到考生填报的其他志愿情况,对于高校来说,所有投档来的考生都是一志愿报考本校。当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结束以后,对已录取的考生通过网上回传给市教育考试院进行确认,并办理录取手续。对未录取考生的档案传回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通知本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进入征求志愿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