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政策,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计划统称为“专项计划”,共三个: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总结来说,国家专项计划不严格要求农村户口,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要求考生为农村户口。
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办法,在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批次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地方专项计划的投档办法和录取要求,由各省(区、市)综合有关高校招生实际、实施区域农村招生情况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