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清”即“专业优先”。它是指先将考生按照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然后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和“专业级差”规则排序后,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于院校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第2、3、4、5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按上述方法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由于“专业清”是按“专业优先”规则分专业,会有第一志愿未选报恰当的相对高分考生被退档。因此,考生填报院校志愿时应研读录取规则,有疑惑的地方向招生院校资讯,避免盲目填报带来的不利影响。
许多学校在招生章程中有“志愿清”的提法,所谓志愿清就是在录取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该校的考生,只要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该校的考生,即使二志愿报该校的考生的成绩再高,原则上也不予录取。
除非该校预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名额,才另当别论予以录取。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即一志愿进档考生人数少于学校在该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该校的考生,而且可能还有分数级差的规定。由此可见,第一志愿是何等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