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实行新的高考方案,考试科目采用“3+1+2”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考试科目,“1”为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的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2”为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简称“四选二”)。
普通类(物理)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四选二。普通类(历史)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和四选二。
体育类考生考试科目为:在普通类(物理)或普通类(历史)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加考体育术科。艺术类考生(含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艺术校考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在普通类(物理)或普通类(历史)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加考艺术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