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连续10年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均明确指出:“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高等学校应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
《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出当年的《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内容一般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二级学院、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或者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学习形式(全日制、网络教育等),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等。
它是高校向社会公布的法规性文件,学校依据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各级招生部门依据《招生章程》对高校进行有效监督,不仅增加了学校招生的透明度,同时也增加了考生的知情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校和考生之间在填报志愿时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对于考生和家长而言,《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