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史、理工类考生排序。
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下同)—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 —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即: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2)艺术类考生排序。
综合分=总分×30%+艺术成绩×(750/300)× 70%(综合分的计算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艺术成绩按比例换算为满分为750分的成绩,即艺术成绩×750/300;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总分占30%,换算后的艺术成绩占70%,即总分×30%+换算后的艺术成绩×70%)。按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6个子科类分别计算综合分,报考多个子科类的考生将有多个综合分。对总分和艺术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相应子科类艺术成绩排序,相应子科类艺术成绩也相同时,按总分排序(总分排序规则见上述文史、理工类考生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