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需提交其父母的下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在京居住证明: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2.户籍证明:父母与子女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交户口簿;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北京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3.身份证明:身份证。
上述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并于2018年10月20日前提交至随迁子女报名单位,由报名单位进行审核。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学籍信息无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根据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