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平行志愿填报的省份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院校志愿,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四所院校或A、B、C、D、E、F六所院校,专科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部分新高考省份可以选择更多院校。
1、第一批本科:可填报A、B、C、D 四个院校志愿
2、第二批本科:可填报A、B、C、D、E、F六个院校志愿
3、高职(专科):可填报A、B、C、D、E、F、G、H八个院校志愿
4、第一批本科征求志愿:可填报A、B、C三个院校志愿
5、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可填报A、B、C、D、E、F六个院校志愿
6、高职(专科)征求志愿:院校志愿数量不限
考虑所填志愿实现的可能性
以招生院校在当地近三年的录取分数统计为参考,分析各专业的档次和“冷”与“热”情况,结合自己的实力,正确填报专业志愿。不能单纯看其绝对分,要更多地看其相对位置及其变化。
原则上第一专业的选择应该是有希望录取的理想专业;第二专业的选择一定要稳妥,应该是能被录取的专业?第三专业应该选择可以“兜底”的专业。
考虑“服从专业调剂”
当考生档案调入学校后,由于名额所限未被所报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自然扩大了本人被录取的机会。因此,每个考生都应慎重对待。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必须明确表态,不可含糊不清,也不可空着此栏不填。凡“空白”者,均作为“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待。若“服从专业调剂”,希望考生具体写明服从哪些专业或哪类专业,或除哪些专业以外其他任何专业的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