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每个选考科目的考生群体卷面分转换为等级。把每个选考科目考生群体的卷面分从最高分到最低分顺序排列,按照考生群体卷面分的统计分布所确定人数比例将该选考科目考生群体划分为5个群体,每个群体考生赋予1个等级,整个考生群体的卷面分被转换为从高到低A、B、C、D、E共5个等级,每个考生的等级由其在该选考科目群体的排位确定。
(二)将等级转换为等级分。等级分的满分值为100分、起点分值为30分,从A至E每个等级按照1分1档的分数间隔对各个等级进行连续赋分,各个等级的等级分赋分区间从17到10分不等(见下表)。依此,把每个选考科目考生群体的等级成绩从高到低(从A到E)转换为100至30分的等级分数,每个等级分数都在一定的等级分区间内。根据每个考生的卷面分数及其所在等级的等级赋分区间,运用等比例转换法则将其卷面分换算成等级分。在A、B、C、D、E的每个等级内卷面分不同的考生,根据等比例转换法则可计算得出不同的等级分,从而确保卷面分较高的考生换算得到较高的等级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