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高考改革试点正式开始,作为第一批实行新高考制度的省份,浙江和上海分别公布了本省的新高考制度,浙江使用浙江卷采用七选三的选课模式,选考等级采用21等级制度。上海使用上海卷,总分660不变,选课采用六选三的模式,等级制度采用5等11级制度。
继浙江和上海新高考改革之后,2017年作为第二批改革的省份,山东、天津、北京、海南四个省份也公布了新高考改革的方案。此四省沿用第一批新高考改革的方案,采用3+3选课的模式。但是四个省因地制宜,参照每个省的不同情况在学考和选考制度上各有不同。
2018年第三批实行新高考的省份有湖南、湖北、河北、辽宁、重庆、江苏、福建和广东八个省份。作为第三批实行新高考的省份,这八个省份充分借鉴第一批和第二批实行新高考省份的经验,有效的调节选课不平衡,教学资源分配不均匀的问题,采取3+1+2的考试模式,实行统一的等级赋分制度。使新高考方案再次升华。
按照最开始的计划第四批实行新高考的省份有陕西、宁夏、云南、广西、甘肃、新疆、青海七省。但是由于四川、河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贵州、内蒙古和西藏10个省份原定于2018参与第三批新高考改革,却因为新高考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问题,以新高考制度不成熟,不适合本省教育情况为由,推迟了新高考改革,所以现在还不能确定,这些省份是否参与第四批新高考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