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该办法还规定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签发的有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