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考试和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考生选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招生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条件要求。高校根据考生的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考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在选择考中,首选学科成绩以原始分计入高等学校录取总成绩,再选学科实行等级赋分制度,以等级转换分计入高等学校录取总成绩。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物理、历史每门学科原始分分值均为100分;选考学科史、地、生、化每门原始分值均为100分,总分200分,以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