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工作时间为5月10日9时至6月1日17时。时间截止后,公安机关将不受理任何形式的政治考察申请。有意向在我省报考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在“黑龙江省公安厅‘龙警网’”(网站地址:www.hljga.gov.cn)或“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地址:www.lzk.hl.cn)下载《考生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承诺表》(以下简称《承诺表》,正反面打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以下简称《考察表》,正反面打印)、《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在校情况考察表》(以下简称《在校情况表》,单面打印)、《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档案审核表》(以下简称《档案审核表》,单面打印),按要求如实填写后,统一送交户籍所在地县(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申请进行政治考察(其中,《在校情况表》《档案审核表》由考生所在学校填写审核)。受理申请后,由考生本人在《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工作台账》签字确认。除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外,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受理、转交、代办考生政治考察申请。
政治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于6月9日在“黑龙江省公安厅‘龙警网’”公示。未进行政治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网上报名及后续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公安高等院校不予录取。
2021年有意向在黑龙江省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维语方向)、云南警官学院(禁毒学专业)、浙江警察学院(涉外警务专业)、江西警察学院(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和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等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相关规定,符合有关规定报名条件,按流程参加并通过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实施的政治考察和体检面试体能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