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所大学综测分值不尽相同,一般大学综测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德、智、体合计一百分其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30%、60%、10%,每学期末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校期间各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之和为学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分,专科学生第四学期不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只记录各科学业成绩,各班在实习前按综合测评总分排定名次。
学分绩点是用成绩绩点来乘以该门课程的学分数得到的。成绩绩点的话,平时是百分制,计算方法为(成绩-50)/10,比如一门课的学分为6个学分,考了89分的话,成绩绩点就是(89-50)/100=3.9,而学分绩点为3.9乘以6得到23.4。
绩点就是用课程的学分加权之后的学习成绩,平均绩点能够综合反映一个学生总体的学习水平。平均学分绩点是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
学位证一般也会对绩点有一个最低的要求,低于要求则不发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