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一个眼睛失明,另一个眼睛大于400度,则不能学法学专业,如果没有失明的眼睛,只是近视,那么法学专业可以报考,并没有限制。
具体要求是: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0.6)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不能录取到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1、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1.0)者,不能录取到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专业。
2、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0.6)者,不能录取到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专业。
3、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任何一眼矫正到4.8(0.6)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不能录取到海洋技术、海洋科学、生物医学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等有关专业。
4、任何一眼矫正到4.8(0.6)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不能录取到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及材料类专业。
5、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0.6)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不能录取到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