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为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同时,应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低于学校招生总规模的2%,招生专业(均为师范类)如下:
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名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及考生专业志愿意向,确定最终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