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省开展高职自主招生(含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院校共56所,院校及专业见附件1,专业具体报考要求详见各招生院校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
招生院校应根据招生类型以及考核方式、生源情况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招生培养工作方案,根据生源类型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录取前,实际报考人数较多、生源质量较好的招生类型,经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同意,可适当调整其他招生类型计划用于该招生类型;实际报考人数少、生源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招生类型,招生院校可向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申请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至生源质量好的招生类型使用,或调整到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中使用。
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高校选拔录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环节。包括国家重点大学自主招生与高职自主招生两大类。2003年,中国教育部开始推行自主招生,结束了此前高校只能在每年同一时间招考的历史。
2014年11月,根据国务院考试招生改革整体精神,2015年起,自主招生考试应将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或将仍允许安排笔试环节。[1]
通过高考自主招生笔试和面试之后,可以得到相应的高考降分政策,一般通过考试后招生学校会与其签订招生考试合同,签订合同后,一般可享受降低10分至几十分录取的优惠政策,另外还有专业选择方面的优惠,具体合同要与学校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