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法学专业开设门槛低,中国有300多所学校开设了法学专业,大多数学校师资力量薄弱,实力差,培养出来的学生不具备竞争力。再加上严格的司法考试,淘汰了大批的学法学专业的学生,这些学生空有法学专业文凭,却不能从事法律工作,只能另谋出路,当然影响了就业率。
不过法学专业比较好的学校基本上就业还是比较靠谱的,司法考试通过率也是比较高的。所以要么去好学校学法律,要么不要学法律。
我国法律职业领域近20年改革的成就之一是建立了司法考试制度。法院、检察院(今后还有监察委员会)等多以通过该考试为条件招录人员,从事律师工作亦然。现实中,很多家长和高考考生报考法学专业,就是想毕业后从事法官、检察官等工作,而本科就业率统计也离不开法官、检察官等的招录人数。如果大四的法律专业学生上半年能通过此考试,下半年又顺利通过了法、检招考,便实现了就业。
如果他们既未考取研究生,也未通过司法考试,或者虽然通过了司法考试却没能通过后续的入职考试,则可能无法就业。实际上,无论是否允许在校本科生报考,既往司法考试A证通过率长期被设定在10%左右。但因为司法考试报考者众多(既有有意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也有法检在职而未通过此考试的人员),即便在校本科生的通过率高于平均值(浮动于20%~40%之间),也远低于大众就业预期。
尽管法学本科教育的招生接受行政部门宏观指导,但招生数是由高校自主决定后上报获批,主动权在高校。因各院校间缺少沟通与协调,无法统筹兼顾,决策难免盲目,再加上对就业规律缺乏清醒认识,所以人才培养便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规划和有效指引。
另外,很多培养单位对培养效果不清楚,教与学严重脱节,不重视司法考试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教学效果欠佳。很多学生功利性过强,在校期间不重视基础理论学习,只想尽快通过职业考试,反而两方面都不成功,只能“在毕业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得不反复参加司法考试以获得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资格”。这造成司法考试培训机构大多“生意火爆,他们对统一司法考试题型、大纲等进行专门研读,讲授给学生,使学生感到考试辅导比正规教育有用”。但不管学生怎样准备,司法考试的高竞争性、低通过率是不争的事实。因此,这种入职程序设计是导致我国法学就业率偏低的一个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