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1.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参加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我院作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自主划定高考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具体自划线说明预计于7月初在招办官网进行公布。
2.以下专业对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有成绩合格要求(以150分满分计):音乐学专业不低于60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低于50分。上述各专业成绩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前50%(四舍五入,各组最多不超过20名)的考生,可享受高考外语成绩合格标准降低政策。降分额依据排名确定,最高可降20分,每一名次降分额扣减1分。
3.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4.录音艺术专业以折算总分(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占90%和10%)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5.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以折算总分(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占80%和20%)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6.在各专业录取原则基础上,若遇专业成绩或“折算总分”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 则依次逐项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成绩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均折算成150分制。
港澳地区、台湾省及华侨考生须知:
1.港澳台考生身份证件指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华侨生身份证件指中国护照及所在国绿卡。
2.港澳台侨考生可直接享受乐理、视唱练耳科目成绩合格标准降低政策,两科目可共降50分(音乐戏剧表演方向可降25分)。
3.港澳台侨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港澳地区、台湾省及华侨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自行至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课考试,简称“联招考试”。
其他注意事项:
1.入学后进行健康和身份复查,如发现不适合学习的疾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手续不全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随时发现、查实,随时处理。
2.所有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学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