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考试招生设1个录取批次,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1所学校的1个专业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专业志愿。不再设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各类别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1个类别填报。视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求志愿。定向招生等有特殊要求的少量学校、专业(类)经同意后可实行提前录取。
按照各类别(艺术类、其他类分专业考试类别,下同)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生源数少于计划数的类别参考高考的平均录取率划定分数线。上线考生可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另行公布。填报志愿具体要求按普通高校网上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工作7月上旬开始,具体办法和日程安排按当年录取工作通知执行。
单独招生录取时间
平行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6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6日16:30
公布征求计划 7月7日晚上
征求志愿填报: 7月8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 7月9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9日16:30
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投档。单科排列顺序为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同一学校总分、文化总分和单科成绩均相同时,再按志愿顺序投档。
单招,即为单独招生简称。概括而言,就是高职高专层次学校的自主招生。它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和普通高中生。但是普通高中生很少参加,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必须于高考前完成录取。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无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单独考试招生是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机制的试点,是国家高考的组成部分。学生入校后与统招的学生待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