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时间:5月8日到5月20日。各盟市考生的具体测试时间安排届时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和考点高校官方网站等方式另行发布。
一、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入场;入场时或检录时,必须接受安检和体温检测。考生不得将手机、相机等电子设备带入测试场地。考生可以戴口罩参加测试,但须摘下口罩接受工作人员的核验。考生须配合考点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生由引导员整队带入测试场地后,必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按顺序参加测试。各项目测试开始前,考生必须接受人脸识别验证身份。
三、考生必须按测试项目程序与有关规定进行测试。
四、测试开始后,考生应在指定区域内做准备活动,不得到其他项目测试区内奔跑观看,不得助跑,转场须由引导员带队。
五、不得与同组人员大声喧哗,不得与场外指导教师、领队、家长等交谈或传递物品。考生在测试进行期间不得围观记录员咨询或查阅成绩。
六、测试开始点名至本组考生都已测试完毕还未到场的考生,视为缺考,不予补考。
因故未能参加测试者,均不予补测。
七、测试全部结束后,考生应立即携带有关物品整队由引导员带领径直退出测试场地,不得在测试场地内逗留。
八、考生成绩在测试全部结束后,由本项目测试负责人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未经确认的测试成绩无效。考生若对其成绩有异议,可向本项目测试负责人提出,并由该负责人当场予以说明。
九、考生在测试场地不准乱扔杂物和尖锐物品,以保持测试场地的清洁卫生和安全。
十、考前,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测试期间,考生不得使用兴奋剂。
十一、有关100米测试抢跑的处置办法:每组测试只允许1次起跑犯规,之后犯规的考生均将被罚下。因抢跑而被罚下的考生,仅在当天所有考生的800米测试结束后安排补测100米。补测时,每组只允许1次起跑犯规而不被取消资格,之后每次起跑中再次犯规的1名或多名考生均被取消100米的测试资格、成绩按零分记。
十二、如不遵守本规则、不服从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等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和“双公示”信息系统;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考生须配合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对本人违规事实的认定和处置并按要求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