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编号调整为16位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学位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至第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21年为2021;后六位为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人员的顺序号码。
普通学士学位中的“双学位”和“第二学位”证书,分别在第十一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S”和“E”加以区别,其余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总位数为16位。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所获学位证书,在起始位置加“C”,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加以区分,其后续编号为16位数。
自考生所获学位证书,第十一位用汉语拼音字母“Z”标明,其余与成人学士学位相同,总位数为17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