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吧!我也是特岗教师,不知道你们现在签约是几年,我们是三年,享受当地老师同等待遇,三年中你可以参加任何考试,三年后也可以走人,也可以留下来,成为当地编制。支教一年看各地的情况,有的是一年一分,有的是一年二分,建议你在转为当地编制前就去教育局开个特岗教师证明,注明几年,留做以后考试加分证明,有些地方在你三年后转入地方编制后为了确保教师人才不流失就不会给你出具特岗证明了!
1.“特岗教师”(文件规定)
“特岗计划”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特岗计划”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计划”教师的工资性支出, 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提高为西部地区人均年2.7万元,中部地区人均年2.4万元,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聘用合同书中明确,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其教师工资总额按人均2.7万元/年的标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于2.7万元/年的,高出部分由县级政府承担。)
设岗县财政负责落实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津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省级财政在计算各地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时,将其纳入标准支出计算范围。月工资根据当地在编教师工资水平发放。
2.“支教”(文件规定)
(1)补贴:“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和交通补贴,补贴标准根据每省情况各不相同。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为毕业生按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的农业银行办理银行卡并负责按月发放。
中央财政补助中部、西部地区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5万元、2万元分别提高到1.8万元、2.5万元,其中新疆南疆四地州、西藏自治区提高到每人每年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