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音乐表演(器乐)具体情况如下:河南省共62名(含理科生6名),其中古筝2名,竹笛2名,长笛2名(只招文科生);钢琴7名(含理科生1名);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短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竖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二胡、琵琶、阮、扬琴、笙、唢呐、打击乐、手风琴、古琴共49名(含理科生5名);河南省外10名(不招收萨克斯、巴乌、葫芦丝)。
2.我校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
1.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书法学(使用省书法统一考试成绩)、美术学、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报考美术学和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2)绘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并列,再按照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音乐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综合类: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声乐类:音乐表演(声乐方向)、表演(民族歌剧方向)专业,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按专业主科成绩投档的省份(专业总成绩须达到专业满分的60%),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内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20分)。
(3)器乐类: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按专业主科成绩投档的省份(专业总成绩须达到专业满分的60%),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内考生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95分(满分120分)。
3.舞蹈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舞蹈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舞蹈编导专业,在单项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并列,再按照基本功测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其中河南省内考生要求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60分,河南省外考生要求专业总成绩达到专业满分的60%。
(2)舞蹈编导(体育舞蹈方向)专业: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并列,再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5.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编导制作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6.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
(1)环境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专业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合作办学)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