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
一、院校名称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专科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有限公司。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1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科类专业代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普通类01应用英语1202应用日语1003应用韩语804应用德语405应用法语406应用西班牙语407应用俄语208应用俄语(对外市场商务方向)209大数据与会计1210国际商务811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612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413学前教育4014法律事务815新闻采编与制作316影视编导217数控技术418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设备维护与保养)619大数据技术820大数据技术(大数据分析中美合作)221软件技术522休闲体育2艺术类23视觉传达艺术824游戏艺术设计825环境艺术设计426影视动画4合计180注:1.无男女比例限制。2.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 |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各外语专业的教学外语语言为学生修学的外语语言和英语;非外语专业的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或学生选修的其他外语。 |
九、选拔对象 |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11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1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十一、测试办法 | (一)文化课考试科目及时间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9:00—11:30 语文14:00—15:40 数学2021年5月16日(星期日)9:00—10:40 外语(二)职业技能测试科目及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普通类:13:00—14:00 综合能力测试14:30—15:30 信息技术基础艺术类:13:00—14:30 装饰画15:00—16:00 艺术素养面试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1号教学楼(三)职业技能考试免考政策:1.语、数、英三门学科等级考试获得1个A或1个B或2个C等第(含)以上者可免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本次考试考生所得最高分计入;第一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语、数、英三门学科等级考试获得2个C等第(含)以上者及三校生原毕业专业为美术类可免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本次考试考生所得最高分计入。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下达的数据为准。2.取得初级(含)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者,可免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本次考试考生所得最高分计入。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课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二)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在上海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依据三门文化课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合成总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依据三门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四)同分规则: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分值高低顺次排序录取。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应用韩语、应用德语、应用法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俄语、应用俄语(对外市场商务方向)、大数据与会计、国际商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学前教育、法律事务、新闻采编与制作、影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游戏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影视动画专业21800元/生/年;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设备维护与保养)、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休闲体育专业20000元/生/年;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大数据技术(大数据分析中美合作)专业28000元/生/年。(沪教委民﹝2015﹞4号) |
住宿费标准 | 4500元/生/年(四人间),3800元/生/年(六人间,2021年新装修)。(沪教委民﹝201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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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举报电话:021-68020838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www.sicfl.edu.cn招生办官网:http://zs.sicfl.edu.cn咨询电话:021-68021818、68020551、68020632 |
十七、其他须知 |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符合保送资格的中职生按照保送程序可获得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保送资格。所有报考我校申请保送的考生,都必须参加综合考核,免于技能考核,优先录取到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4月21日(星期三)9:00-15:00将办理保送及职业技能测试免考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图片格式)发送至招办邮箱:zb@sicfl.edu.cn(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等第,由我校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申请统一提供,考生无须准备;原专业为美术类,考生须上传学生证或学校证明;世界技能大赛获奖和职业资格证书上传相应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