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生是指为了帮助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行业培养人才,保证他们得到一定数量的毕业生而制定的一项政策。考生自愿填报有关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按有关政策一旦被录取为定向生,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
由于2006年在填报志愿中,首次出现统招、定向、择校三个选择,所以,来现场咨询的很多泉州市考生和家长对四所一级达标中学按照什么样的顺序录取考生,定向生比例的逐年增加对孩子的升学有何影响等问题较为关注。据泉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四所一级达标中学录取批次按“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依次进行。四所一级达标中学在招收完统招生后,对没有上各校统招线的“定向生”、“择校生”再依次进行录取。
四所一级达标中学向各初中校定向招生计划实行分校录取,先降分数、后降等级进行录取。降分数的幅度控制在四所一级达标中学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20分以内(含20分),降等级的幅度控制在四所一级达标中学统招生的最低录取等级以下5个等级以内。
四所一级达标中学招收定向生时,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按四所一级达标中学统招生的最低上线等级,在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逐校降分录取。没有完成计划的学校,再依次降等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降分数、降等级后还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其定向招生指标吊销,吊销的指标重新分配给其他完成招生计划的市级以上的达标初中。
相关教育人士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按照逐级填报原则,尽量将统招一栏填满;在填报定向一栏时,应根据考生所在学校考生的填报情况,以及考生成绩在所在学校考生中所处的位置为参考,谨慎进行填报。一般招收应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