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少于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我校根据各省(区、市)通过审核的考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分省高校专项计划数,并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公布。
鉴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实际办学情况,校本部与威海校区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采取“统一组织、统一报名、分别认定、分别录取”的原则,校区之间不能调剂,优惠政策不能互认。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集群)如下:
高校专项计划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均招收理科考生,在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1、报名资格审核
2021年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材料审核。
2、考生材料审核
我校将组织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21年5月30日前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3、录取办法
公示合格考生在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位置填报其公示的专业,且专业服从调剂,我校根据公布的分省计划数,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合格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地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以该省份划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