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100名
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获得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历年考生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以及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二)招生专业
注:1.浙江、山东省选考科目要求“必考物理”;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重庆、广东省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
2.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
3.类内所含专业如有调整,以各省(区、市)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1.凡获得我校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1年高考,并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2.高考成绩总分不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市,以各省市公布的相当于此线的控制分数线为准)。
3.对投档到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已公布的分省计划及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4.如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1.学费标准
(1)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法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