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在择业期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过社保、公积金,而且档案还存放在学校或是当地的人才市场,就仍具备应届毕业生身份。
不是每个人都要签。比如考研的同学凭借录取通知书就可以不签三方;对于找工作的同学,只要没有合心意的企业,就有权利不签三方。
但经历过毕业季的同学,当初毕业的时候签三方自愿过吗!小编只能说,时代变了,你一毕业,国家就开始解决问题了。今年毕业的同学,大概可以随心选择签不签三方了(选择还是需要谨慎一些)。
三方就业协议书≠正式劳动合同。三方协议只在签劳动合同前有效力,当毕业生拿着报到证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劳动合同一签,三方协议就失效了。
一旦签署了三方协议,代表自己还是比较认可这家单位,被选的这家单位肯定也是各方面都不错的,既然选择了就不要轻易的毁约,校园签三方的企业一般都能给一个稳定的职业,只要自己没有主动择业的意愿,基本都是可以长久干下去的,这要比自己出去求职方便的多,要知道我国每年大学毕业生的总量是非常巨大的,现在每年的数量是在800万以上,岗位的数量有限,都是N个人在竞争一个岗位,所以毁约也代表着又浪费了一个宝贵的就业名额,这可是你当时竞争成功的成果。
三方协议对于毕业生就业来说有着积极的助推作用,是校方、招聘方和学生本人之间建立信任关系的一种书面形式,但不会成为约束学生择业自由的限制性文件,所以大学生理性、认真对待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