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春季高考(面向中职毕业生)
设置艺术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艺体类高职及普通类高职提前批次院校志愿、普通类高职批次院校志愿。招生院校录取时,按照上述志愿顺序,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招生章程,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艺术类(含工程技术类和管理服务类)考生可填报1所符合要求的艺术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和2所符合要求的艺体类高职及普通类高职提前批次院校志愿;体育类(含工程技术类和管理服务类)考生可填报符合要求的体育类高职提前批次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次、艺体类高职及普通类高职提前批次均实行顺序志愿。符合普通类分数要求的,还可兼报普通类院校志愿,其填报办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普通类考生(含工程技术类和管理服务类)可填报5所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2所普通类高职提前批次中符合要求的院校志愿和9所普通类高职批次院校志愿。其中,普通类本科批次、普通类高职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
2.春季高考(面向高中毕业生)
设置高职提前批次和高职普通批次院校志愿。招生院校录取时,按照上述志愿顺序,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布的本校招生章程,在填报志愿分数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以考生的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艺体类考生可填报2所高职提前批次中符合要求的院校志愿。高职提前批次实行顺序志愿。符合普通类分数要求的,还可兼报普通类院校志愿,其填报办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普通类考生可填报2所普通类高职提前批次中符合要求的院校志愿和9所普通类高职批次院校志愿。其中,普通类高职提前批次实行顺序志愿;普通类高职批次实行平行志愿。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批次,按照“志愿优先、分数排序”的规则进行,即:在同一个录取批次中设置的两个院校志愿在录取时有先后顺序。第一志愿录取时,计算机系统先依次检索各个招生院校的一志愿生源,将选报同一招生院校的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如果招生院校在第一志愿录取时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可以招收第二志愿的考生,第二志愿投档规则与第一志愿相同。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规则进行,即: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个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的一所以上院校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志愿序号在前的院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平行志愿均实行一次性投档,如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等不符合院校录取要求而被退档时,该考生电子档案将不再投向其他平行志愿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