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均须参加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综合测试暨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综合测试。考生于3月23日至4月10日,凭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和居民身份证,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www.zjjcxy.cn/zsxxw)上办理报名手续,填报个人健康状况。4月23-25日,考生须再次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综合测试确认。4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参加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
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综合测试不合格。综合测试工作由浙江警察学院组织实施,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滨江校区进行。考生须根据综合测试报到时间,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健康状况申报表参加测试。各地考生具体安排如下:
为了加强对公安警察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严肃招生纪律,维护考生利益,确保招生质量,特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录取原则。
(二)规范招生程序,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徇私舞弊现象。
(四)对蒙混过关被录取的公安警察学校学生,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对违反招生纪律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