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属享受军属优待,但是没有优待金(与当地政策有关)。可持入伍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以便落实光荣牌、年底慰问信等待遇。
2:按照部队干部假期规定,家在驻地的干部,每年可休20天军官假;家在外地的干部,未婚的每年可休假30天,已婚的每年可休假40天;职(级)别或专业技术够条件后,家属或其本人为独生子女的父母即可办理随军手续,将户口迁至干部所在部队驻地。按照军队住房改革规定,军官可以按相应职级租住营区相应面积的公寓房,并享受住房补贴,用于自购住房。
3:军校新生入学3个月,经复查合格取得学籍和军籍后,由军队院校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即成为所在院校的正式学员。所在院校颁发一式两份《参军证明书》,分别寄往考生原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学员家属,以此作为该生家属的军属证明。所以家属有军属待遇。
一本军校没有家庭补贴,享受军属待遇。
军校生,报考年龄要求17至20周岁。军队院校新生入校后,由院校组织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大学本科定为副连职(或专业技术13级),授予中尉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