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各地要加快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要建立健全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要坚决取缔招生资格。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高职扩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扩招等有力政策,积极引导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招生对象是初中毕业生和具有与初中同等学历的人员,基本学制为三年,学生毕业属中职学历。2018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共有学校1.02万所,比上年减少442所,下降4.14%。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555.26万人,比上年减少37.23万人,下降2.34%,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39.53%。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487.28万人,比上年减少9.60万人,下降1.93%。 [2]
2020年,全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9865所。招生627.56万人,在校生1628.14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共有专任教师84.9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