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国性加分项目,《实施办法》指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由10分调整为5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按“逐步减少加分分值、精准确定加分区域、分阶段分步实施”原则进行了调整。另有三项加分分值与2019年加分政策规定分值保持一致: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实施办法》规定,新划分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区域分为三类。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即考生高中阶段三年户籍、三年完整学籍和实际就读三年的所在地应在贵州省同一县、市、区、特区——记者注)条件的,加分分值分区域、分阶段逐步降低:2022-2023年,一类区域加5分、二类区域加10分、三类区域加15分;2024-2025年,一类区域不加分、二类区域加5分、三类区域加10分;2026年起,一二类区域均不加分,三类区域保留5分加分。
针对贵州省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将逐步取消农村人口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分;逐步取消省、市、县级“见义勇为英雄”“见义勇为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分。
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的议论。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参加高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目前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