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开划线、按类分批次分开投档。招生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今年最为特别的是本科批次招生原则上实施“院校+专业组”(简称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批次招生实施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普通类本科批次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艺术类省考本科批设置40个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一高校对考生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例如,“A大学专业组1”选考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不限,包括通信工程等若干专业;“A大学专业组2”选考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或生物,包括临床医学等若干专业。如考生拟报考A大学通信工程和临床医学2个专业,应符合以上2个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A大学专业组1”和“A大学专业组2”两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并分别在两个院校专业组中填报通信工程、临床医学专业志愿。
从2021年起,福建省普通类本科批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1个院校专业组即为1个独立的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填报志愿时,其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拟填报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