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关于在全国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的提案还在进一步论证之中,还没有明确实施日期,但已经开始在部分区域试行。
目前关于十二年义务教育有以下观点:
1、12年义务教育时机未成熟
目前中国9年义务教育还未完全普及。据2003年数据统计,全国尚有四百多个县未“普九”。中国中西部仍有百分之八的地区没有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而且这部分地区又是非常困难的地区。
像这些地区,9年义务教育还未普及,何谈12年义务教育?这只会加大地区间、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从而使城乡间的贫富差距再次拉大。
2、十二年制义务教育须缓行
考虑到中国的现状,短期内要实现12年义教育几乎是不可能的。教育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进程,它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它必须与国情、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一致。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率先试行十二制教育,但不宜全国范围内推行。
与此同时,国家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加强教育基础设施的建设。尤其是对教育不发达的地区的投入和帮助,让义务教育名符其实;教育相对发达的地区也应积极支援和帮助教育不发达地区,实现教育公平。
第一,新《义务教育法》明确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为在新的起点上更好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二,新《义务教育法》将素质教育上升为法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方针和目标,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三,新《义务教育法》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要求确定下来,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四,新《义务教育法》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为全面实施依法治教提供了法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