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至8月31日,考生可登录北京市体检中心网站(www.bjtjzx.com)或关注北京市体检中心微信公众服务号(beijing_tijian)查询本人体检结果。补检结果查询时间为6月20日至8月31日。
考生完成体检后,由各体检医疗机构出具“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并交报名单位。各报名单位收到“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后,将体检结果告知考生,并将体检表放入考生纸质档案。
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体检结果一周之内,通过报名单位向体检医疗机构提出复检申请,由体检医疗机构根据情况安排复检。
如考生对复检结果仍不认可,可通过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或区考试中心向北京市体检中心提出会诊申请,由北京市体检中心进行会诊鉴定。北京市体检中心为本市的终检机构,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
(1)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
这部分考生为身体条件完全合格,说明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合高等院校各类专业的就读条件,可以选报高校的各类专业(军事院校、国防生和公安类院校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适宜选报第二部分中的某些相关专业
这类考生是身体条件合格,但是患有某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身体条件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中的某些条款,这些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不宜选报,主要是指身体条件不能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主要为视力不足、色觉异常等,考生报考志愿时应避开受限专业。高校在录取时可根据此条款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