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第一列为代码,第二列为院校专业,第三列为计划,第四列为学制,第五列为学费。
在确保公平公正合理和安全稳定的基础上,针对生源不平衡的情况,招生院校可适当调整面向普通高中与面向中职计划分配;也可根据办学条件,针对生源情况对专业之间的计划作必要调整,给考生提供更多的升学机会。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按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备案。考生可在本人取得预录取资格的院校中自主选择1所确认录取。未被录取(含不确认录取)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