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比较是说明文中将两种类别相同或不同的事物、现象等加以比较来说明事物特征的说明方法,作用是突出强调事物的某种特征。
在作比较的时候,可以是同类相比,也可以是异类相比。可以对事物进行“横比”,也可以对事物进行“纵比”。
为了说明某些抽象的或人们比较陌生的事物,用具体的或大家比较熟悉的事物进行比较,往往能增强说明的效果。
说明某些抽象的或者是人们比较陌生的事物,用人们熟悉的事物与不熟悉的事物相比较,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事物的特征也往往在比较中显现出来。使用作比较这种说明方法,能更好地突出被说明对象的特征,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增强说明的效果。
例如《雄伟的人民大会堂》一文中,为了说明宴会厅的建筑面积,作者运用了作比较的方法:“有五千个席位的宴会厅又是另一番景象。它的面积有七千平方米,比一个足球场还大,设计的精巧也是罕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