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依据、一参考”是指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的招生录取机制。其中统一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爱好,结合高校招生对等级考试科目组合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考生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考的3科成绩共同组成。
1、模拟投档:每批次正式投档之前,省级招办按照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
2、确定投档比例:模拟投档后省级招办及时向高校报送生源分数段分布情况,高校根据模拟结果决定是否追加计划,是否调整投档比例。
3、正式投档:省级招办按照高校调档的要求和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高校调档条件的考生的电子档案在网上投递给高校。平行志愿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只进行一次投档。
4、阅档:招生高校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下载考生的电子档案数据进行审阅,审阅内容包括考生的成绩、专业志愿、是否服从调剂选项、体检表以及诚信记录等。
5、预录取: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规定和招生章程等,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和退档的结果上传至省级招办。
6、录取检查:省级招办对高校欲退档考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如无异议,则录取结束。
7、打印录取名单:省级招办根据招生高校的录取结果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加盖省级招办录取专用章后寄送招生高校。
8、填发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根据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该校公章后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