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单位。
改革前以“院校”为志愿填报单位,1所院校即为1个志愿,按“1所院校+多个专业”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改革后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1所院校将拆分若干院校专业组,1个院校专业组即为1个志愿,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
(2)志愿数量。
改革后普通类本专科各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艺体类统考本专科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各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3)填报要求。
一是改革后,考生填报志愿时,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拟填报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是填报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须在公示合格名单中;填报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考生须先取得相关院校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控制线,与改革前相同。
三是同批次普通类与艺体类不得兼报,与改革前相同。
四是普通类分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两类。艺体类不分物理、历史,选考物理与选考历史的艺体类考生一起排队,总分高者优先。
五是我省填报志愿的时间段和填报方式与改革前相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除强基计划外,提前批、本科批、专科(高职)批三个批次同时填报,分开录取。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要做到“知分、知线、知位”。“知分知线”,即考生要知道自己的分数及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而“位”指的是考生高考总分在全省同科类考生排位中的对应位置,即“一分一段表”上的位次。“考生可查找一分一段表,对比自己的位次和各高校往年录取位次。圈定略高于、持平、略低于自己位次的十几所高校,以便缩小范围,重点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