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488号建议中提出的“关于修订教师法有关条款,取消非师范生报考教师资格的规定的建议”,教育部答复称,整个师范体系为我国的基础教育培养了大量人才,是我国基础教育的主要支撑力量。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以及开放式人才管理带来的人员流动增加和教师队伍新老交替高峰的到来,教师队伍需要更多高质量、具有广博知识和现代教育思想、专业技能的教师,多渠道培养和聘任教师势在必行。
教育部还表示,关于非师范生从教存在的问题,教育部高度重视,为提高有志进入教师队伍的非师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政策,逐步将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下一步,教育部将逐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非师范生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提升非师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素养,让更多高素质、专业化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教育部同时还表示为提高有志之士进入教师队伍的非师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部将逐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非师范生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提升非师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素养,让更多高素质、专业化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